条例6

收购业务

6.1为了发出要约以收购与公司章程第1条规定的公司宗旨,AHRI有限公司的董事是否被授权做本协议下授权的所有必要和适当的事情成立一个或多个法人实体并进行其他安排投标资产。
6.2如果AHRI有限公司被选为购买资产的优先投标人,董事获进一步授权:

6.2.1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措施来完成该等产品的购买资产:

6.2.2寻求财务便利,为购买收益提供资金,并确保管理相关业务的持续营运资金;而且

6.2.3采取其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所收购资产得到管理以合乎道德、适当和商业的方式